根据《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修订)(总工办发〔2013〕20号),工会有关经济事项报销须取得规范的发票。因近期工会福利采购及组织活动等报销事项较为集中,现就工会发票开具与报销相关问题强调如下。
一、常见问题
发票开具与报销是工会财经纪律履行成效和工会财经秩序是否规范有序的重要检验,更是工会审计检查的重点。当前发票开具不规范问题主要聚焦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发票抬头填写不准确。
(二)工会纳税人识别号填写错误或遗漏数字字母。
(三)开户行及账号错误。
二、填开要求
学校教职工在取得发票时,须要求销售方或服务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一定要规范填写工会在税务登记的完整信息。按照工会会计制度,漏填或填错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财务部门有权拒收或要求重开。为避免各部门填报信息有误,特统一公告发票开具基本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纳税人识别号(税号):12370000495542513R
地址: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15号
电话:0535-6925021
开户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山区解甲庄支行
账号:90612030020100037012
三、特别提醒
(一)教职工可通过以下简便方法保存并调用工会开票信息:
1.微信“扫一扫”下图二维码,在“微信发票助手页面”,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协议》”确定后,再次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下图二维码,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保存到微信-我”。
2.使用时,点击微信-我-头像,找到“我的发票抬头”,即可调出发票信息(二维码可出示给支持快速开票的商家)。

(二)根据《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要求,“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请教职工报销时,除了提供电子发票(打印版)外,按照规定,须同步提供电子发票(电子版原件),由财务处单独存档以备核查,请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1.电子发票发送邮箱:sdbigonghui@sdbi.edu.cn。
2.电子发票发送命名:统一命名,格式为“报账日期+系部(处室)+报账总金额”(涉及多张电子发票的请打包压缩后发送)。
财务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