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9-2020学年学宿费收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添加:[cw] 来源:[]时间:[2019-10-16][字号: ]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处室函件

 

财务函〔201915

 

 

关于2019-2020学年学宿费收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相关处室:

根据学院2019-2020学年学宿费收缴总体安排,结合目前交费进展情况,现将学宿费收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催缴欠费及相关情况落实

(一)请各系安排专人对接财务审计处,接收学生欠费信息,负责学宿费收缴的组织、发动工作。

(二)请各系落实学宿费欠费原因,统计“特殊原因欠费”情况,经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财务审计处备案。特殊原因欠费包括:助学贷款、应征入伍待办理保留学籍手续、退役复学待办理减免学费手续、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减免学费、其他特殊原因(需注明缴费期限)等。若欠费学生无以上特殊原因,请及时通知学生到财务审计处缴纳学宿费。

(三)请各系核实已报送的《2019-2020学年学生住宿特殊情况名单》,请公寓管理中心与各系核实新生2019-2020学年住宿安排,如有变动,填写《2019-2020学年学生调整宿舍标准名单》,经系部及公寓管理中心签字盖章,报送至财务审计处备案。财务审计处据此调整收费标准,多退少补(原则上住宿费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调整请及时报送至财务审计处)。统计表单参照附件。

二、时间节点

(一)请各系于1017日前安排专人与财务审计处对接学宿费事宜。

(二)请各系于1025日前将特殊情况欠费原因统计表报送至财务审计处备案。

(三)请各系通知无特殊原因欠费学生,于1025日前至财务审计处交齐学宿费。

(四)如有宿舍标准调整情况,请各系会同公寓管理中心,及时报送至财务审计处。

三、特别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依法、及时、足额缴费是高等学校学生的应尽义务,也是学生诚实守信的体现。请各系高度重视学生收费工作,做好做细收费组织、发动工作;相关职能处室密切配合,切实推进学校收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学校2019-2020学年学宿费收缴工作。

四、联系方式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财务审计处。

联系电话:6925021;办公地点:办公楼209室。

 

附件:2019-2020学年学生调整宿舍标准名单

 

财务审计处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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