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转发你们。请各处室、系部结合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收费工作,住宿费收取原则上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财务审计处将于9月16日至9月20日委托银行进行划扣2019级学生住宿费,特殊情况划扣不成功的学生请至财务审计处现场缴费。
联系电话:6925021;地点:办公楼209室。
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务审计处
201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