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统一部署及相关方案,财务审计处认真排查2019届毕业生欠费情况,现将毕业生相关费用清退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清退手续办理须知
对于毕业生各项学杂费清退工作,财务审计处负责协调相关职能处室,全面清查并有针对性的收缴欠费、办理退费。无费用清退事项的毕业生无需至财务审计处审核盖章即可办结毕业离校手续,涉及清退费用的学生需单独至财务审计处办理清退手续。
二、清退事项及欠费情况
(一)学费、住宿费
学宿费欠费由财务审计处统筹,请欠费学生务必于毕业前交清欠费。2019届毕业生总人数为4855人,欠费13人。请教务处落实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毕业政策并反馈我处。请学生工作处落实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或补偿政策并反馈我处。请各系密切配合,通知到位。财务审计处按照准确政策办理学住费事宜。
(二)教材费
教材费欠费由教务处统筹,报财务审计处备案执行。
(三)图书丢失赔偿费
图书丢失赔偿费由图书馆统筹,在毕业生返校期间,由学生本人至图书馆据实结算,赔偿及支付明细统一报财务审计处备案。
(四)宿舍物资损坏维修材料费
宿舍物资损坏维修材料费由公寓管理中心统筹,赔偿明细报财务审计处审核,财务审计处统一收费并开具票据。
(五)校园一卡通充值余额
校园一卡通充值余额由财务审计处统筹,如需退费,在毕业生返校期间据实清退结算。
三、办理地点及时间
(一)校园卡充值余额退费办理地点:财务审计处一餐一楼卡务中心。集中清退时间:7月6日。
(二)其他费用清退办理地点:财务审计处结算科办公楼209室。办理时间:即日起至7月6日。
四、特殊事项说明
(一)应征入伍申请毕业的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前,务必交齐全部学费,后续学费补偿事宜请至学生工作处审核办理;退役复学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请至学生工作处提交相关审核材料,由学生工作处核查无误后报财务审计处备案。
(二)校园一卡通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以班级为单位退还或办理退费时退还,不再强制收回,毕业生离校后统一注销。
请系部、处室高度重视,扎实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毕业生满意、顺利毕业。
财务审计处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