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根据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中心正式接入住建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的通知》规定,自5月28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审核后,提取资金直接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此举将大大节约提取时间,提高提取效率。财务审计处根据通知要求,重新制定了我校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图,请教职工知悉。其他问题请咨询692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