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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问题答疑
作者:添加:[cw] 来源:[]时间:[2018-04-04][字号: ]

住房公积金问题答疑

 

一、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全款购房后或者贷款发放后即可提取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的,可随时提交材料至财务处办理)。

无论商业住房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前后两次提取需间隔至少12个月。

二、夫妻双方提取公积金的提取顺序

由主贷款人先提,提取完后另一方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提取申请表的红联、黄联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三、贷款购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首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二手房不超过购房款发票额扣减贷款额);再次提取不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四、关于全款购房需着重强调事项

全款购房仅能提取一次。自《房屋所有权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或《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载明日期三年之内办理,请教职工把握好时间。

五、关于无法正常提取公积金的情况

贷款购房的个人,年度内(12个月内)如有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还款逾期情况,会导致个人公积金账户被冻结,无法提取本年度公积金。本人需自行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办理解冻手续。

六、装修住房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提取住房公积金,能否个人自行前往办理?

管理中心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只能由单位代办,个人无法自行办理。

八、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缴存基数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我单位按规定在每年1月份进行调整。

九、住房公积金如何计算利息?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当年存入的按活期利率计息;往年存入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结息日为每年的630日。

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年限及贷款利率?

①在45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内,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实际可贷款额度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金额取整至万元):

可贷款额度≤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12*贷款年限*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5

月还款额≤借款人与配偶月实际收入之和/12

②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且男性申请人年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③贷款利率:5年以上为3.25%5年以下为2.75%

十一、住房公积金如何进行烟台市区内的转移接续?

职工在同一缴存地(烟台市区内)单位之间调动,员工只需在新单位开户,原单位个人账户在封存的情况下金额自动划转。

十二、住房公积金如何进行异地转移接续?

①从外地转入烟台,即职工在烟台设立新账户并缴存公积金后,申请将原缴存地的公积金转移到烟台,只需由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到高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②从烟台转往外地,即职工与烟台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在外地设立新账户的,职工只需在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

十三、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查询方式

余额查询网址:http://www.ytgjj.com/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页面如下:

 

按要求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验证码,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可查询账户明细。

 

注:其他未尽事项,可拨打财务审计处6925020咨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管理部  地址:高新区创业大厦办事大厅二楼  

电话:692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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