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收费工作通知
各系主任、辅导员及班主任:
根据学校收费管理规定,现就2015—2016学年在校生交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知各位同学按照本年度应交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于8月25日前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于学校为其办理的邮政绿卡或存折上。财务处将于8月26号开始委托邮政储蓄银行代扣代缴,收费票据由各系领取转交学生本人。银行卡丢失或损坏不能使用的同学,请抓紧到邮储银行补办,同时到财务处修改卡号信息(若绿卡属于假期丢失的,非烟台本地的请务必挂失补办,然后于开学后一周内到财务修改卡号信息)。
二、上学期欠学费的同学,请将欠费额一并存于邮政银行绿卡上,开学后到财务处办理清欠手续。
三、下学期不住校需要办理走读的同学,请于放假前到系部办理走读申请(学年中途不再办理走读手续),各系部于放假前将经分管院长签字后的走读同学名单交到财务处,以免代扣这部分同学的住宿费。
四、各系部于放假前将8人间宿舍(住宿费标准500元/人)同学名单统一报到财务(电子版至yzhl1972@126.com)
请各位同学按通知要求积极、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附:2015—2016学年学生缴费项目及标准
财务审计处
2015年7月15日
附件1:2015—2016学年学生缴费项目及标准
类别 |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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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学费 |
应缴住宿费 |
高职学生及五年制大专段学生 |
会计系及经管系所有专业 |
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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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班每人400元;
8人间每人500元;
其他每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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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的酒店管理及旅游专业 |
4800
|
外语系的英语、韩语、日语 |
5000 |
食品系、信息系所有专业 |
5000 |
机械系、建筑系所有专业 |
5000 |
五年制中专段学生 |
会计 |
0 |
粮工 |
0 |
机电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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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处
2015年7月15日